实验测算过: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一个小小的鸡蛋从高空抛下都有这么大杀伤力,更何况60斤重的建筑垃圾!镇江一名男子就作出了如此荒谬的高空抛物行为!今天(7月1日),记者从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31日上午,李某某在丹徒某小区3楼进行拆除装修作业时,在未做任何警示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2袋装有石膏板、木头、碎玻璃等物品且未封口的建筑垃圾,以及长1.5米的油烟机管道,还有铁制鞋架全部从阳台抛掷下去。抛掷点下方是一排自行车库,车库门口处停放了1辆罩着车衣的小型轿车。

事发时,某户居民正在推自行车入库,被突然抛落在其近身的1袋建筑垃圾吓到了,赶紧拨打电话报警。而其抛掷物品也导致罩着车衣的小轿车轻微受损。经称重,2袋建筑垃圾分别重17公斤和12公斤,铁制鞋架重1.2公斤。当日,李某某赔偿车主700元,取得了谅解。

丹徒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归案后,李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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