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生效判决是不容许挑战的,必须执行到位,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当事人有现实困难,法院也会根据情况帮助解决。镇江丹阳的步某与前婆婆李某因一处房产闹上了法庭,法院判决步某限期搬离,但步某一直无动于衷。今天(6月28日),记者从镇江丹阳法院了解到,目前已经进行了强制执行,同时也伸出了援手。

执行当天,被执行人步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于是执行法官喊来锁匠打开了门,并对屋内物品进行了打包、搬离,现场让步某确认财产情况。
步某满肚子委屈,她称,2015年2月,她和李某的儿子结婚了,但由于是二婚,一直没有得到婆婆李某的认可。之后,步某丈夫又突然患病,婆媳之间的嫌隙更深了。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忻介绍,“两年以后,申请执行人的儿子,也就是被执行人的丈夫,他就因病死亡了,而且还留下了一个小孩。因为再婚以后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孩子现在也很小”。

2020年11月,步某通过撬锁的方式住进了婆婆李某在丹阳市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内,无奈之下,李某只能暂住到了女儿经营的店里,并在一怒之下,将步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判处步某限期搬离房屋,但步某迟迟不肯搬走。法官张忻介绍,“被执行人认为我嫁到你们家这么多年,还给你生了个孩子,现在要被你们类似于赶出去这种感觉,她觉得没法接受。但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婆婆曾经说把涉案房屋给过媳妇或者儿子,也没有说,我就给你们长久地住了,也没有这种依据。这种情况之下,肯定是要搬出去的”。
法院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之前也曾多次给双方调解,试图缓和矛盾,但双方都不让步,最终才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步某也已50多岁,目前生活困难,先以个人名义现场给予了步某一定的资金帮助,并承诺帮忙申请民政补贴,帮助她度过眼前的困境。步某也称,认识到了自己之前的行为过激了,今后会好好工作,照顾好孩子。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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