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医疗保障条例。6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在盐城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围绕今年2项医保相关重点督办建议和《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立法,听取人大代表建议。
活动中,八位人大代表就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全链条出发,从医疗保障的参保筹资、待遇支付、医药管理、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建言献策。
目前,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常年维持在98.5%以上,但距离实现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对此,代表们不约而同地提到,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扩面工作。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宋勇建议:“对剩余应保未保人员,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动员其自觉参保;另一方面通过激励办法,倡导多保多受益;同时采取强制手段,对未参保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降级,实施准入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省人大代表、盐城市教育局副局长周为仲建议:“关注涉及中小学校师生员工医疗保障的相关问题,设立条款明确中小学生参加医保的相关规定,同时增设心理治疗相关条款。心理疾病治疗费用一般较高且须连续治疗,对患者家庭产生较重经济负担,因此建议在条例中增设相关规定,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范畴,予以规范。”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总工程师张玉成提出“关注老人群体,解决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不便问题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省人大代表、阜宁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周其佳对建议表示赞成:“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帮助老年人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建议省内医保‘一卡通’继续叠加各类便民、惠民功能,让退休老人不再为转医疗关系、报销药费烦恼。”
全国人大代表、昆岳互联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怀平建议,进一步优化提升江苏省异地就医公共服务,例如,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解决老人就医不便的问题。
目前县级以上已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群众提供医保公共服务,但在镇、村层面,医保经办尚未纳入便民服务网点。对此,省人大代表、滨海县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滨海中学工会主席秦伯萍建议,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管理服务网络,明确县财政提供经费保障;通过增加从业人员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医疗保障“全域办、就近办”。
针对目前医疗机构采购配备国家谈判药品的积极性不高、配备数量种类不多的现状,省人大代表、建湖县芦沟镇双庆村党总支书记陈汉山提出:“建议在《条例》中落实医疗机构使用配备国谈药的主体责任,做到有需必采、应采尽采,方便人民群众就医购药。”
此外,代表们还就放宽医疗救助对象等待期、增加对重特大疾病、儿童疾病医疗费用保障规定、积极探索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加快建立国谈药处方流转中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李秋雨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