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今天(6月12日)上午,记者从淮安市交警获悉,当地一名12岁的孩子,就因为违法骑电动车,操作不当,撞倒一名82岁的老人,导致老人手臂骨折。
路面监控显示,6月8日晚,一名老人过马路走到道路中央时,一辆电动车由东向西高速驶来,在没有任何减速避让的情况下,将老人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电动车直接驶离现场。


经调查,民警最终确定,肇事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12岁的孩子,正在上小学六年级,车上载着的是她的两名同学,并很快联系上了孩子的家长。交警称,该起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因为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电动车的驾驶员,也就是这名12岁的孩子操作不当 ,导致在超越过马路的老人途中 ,右侧蹭到了老人,致使老人摔倒手臂骨折。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和学校,一定要做好孩子的监督和教育工作,让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平安出行。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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