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江苏将4万家企业纳入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2022年05月18日 15:24:14 | 作者:杨尔希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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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底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全省法院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江苏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目前1+4专项行动起步情况良好,取得积极进展。

  全省法院会同当地信用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逐一排查摸底,按照制式台账进行登记,标注企业的基本信息、纳失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执行案件情况等信息,建立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引导虽有失信行为但有主观修复意愿尤其是有存续发展前景的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修复失信记录,尽快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市场主体更好生存和发展。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全省法院纳入“暖企”专项行动治理范围的42373家企业中,纳入可退出清单的有23070家,纳入需指导清单的9757家,纳入应约束清单的9546家。各地法院坚持边排查、边治理,目前全省已删除企业失信信息5790条,将1516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各地结合实际,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南京中院根据企业失信程度,将失信企业区分为重点修复和一般修复两大类;根据同一企业是否被多家法院纳失,将失信名单清理难度区分为简易清理和联合清理两大类,明确修复方案与序时进度,分类施策、逐步推进。无锡中院制定《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申请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等制式文书,统一全市法院处置标准和方式。常州中院向社会发布《关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告知纳失企业可向法院提出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的申请,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镇江中院出台《企业信用修复指引》,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对下指导。扬州中院与市信用办联合下发《关于协助开展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现场调查活动的通知》,协调税务部门统一提供失信企业纳税信息,联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泰州中院根据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多的特点,专门梳理此类案件,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沟通,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统一删除失信。宿迁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发改委、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联动,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徐州中院在总结失信分级惩戒与守信激励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失信宽限期制度,截至目前已有210家企业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有效避免被纳入失信名单,做到了“减存量”和“控增量”的同步推进。

  苏州中院出台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保障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稳企复产14项措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无锡中院、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两则执行案例,入选最高院公布的12件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无锡中院推动物联网电子封条、电子监管系统提档升级,完善“物联网+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全市正在使用运行的电子封条超过300张,有效减少了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江苏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严格依法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下一步,江苏法院将以1+4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江苏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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