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开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否则会因为开车“走神”而造成交通事故。5月11日,徐州交警高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5月9日19时24分许,周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连霍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149公里附近,因其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与前方孟某驾驶的一辆轻型货车追尾后,导致孟某所驾车辆失控侧翻,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车载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好在未有人员受伤。

5月11日,徐州交警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徐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司机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同时,要文明守法行车,平安出行。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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