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事件频发,该怎么解决?5月7号,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指出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

《意见》对未成年人提出规范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络平台应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或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陈爱武说,这样一些网络直播服务,给青少年带来了一种诱惑,不良的影响,诱惑未成年人,会影响未成年人三观,未成年人正是三观形成的阶段,所以一定要严禁。

《意见》要求, 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此,陈爱武教授认为,如果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注册的账号开设直播,作为直接监管的平台方,应当及时发现、及时阻止。陈爱武表示,注册以后谁在使用直播账号,网络平台最容易知道了,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是成人注册的直播账号的主要运营者,发布者,它发现以后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要么报告、要么跟直播账号的注册者进行联系,不行就要注销注册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提出,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此,儿童教育专家表示,除了对网络企业加强监管外,还需要对更多的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南京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表示,学校社会应该给家长开设专门的网络使用课程,比如打赏问题,如何家长意识到我的手机到孩子手上,不经过家长同意,就能把钱转出去,一个是意识方面,另外是技能方面,这两点都需要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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