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校外培训机构各项检查中发现,合同的格式条款存在问题较多。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目前南京社会培训机构正在有序复工复课。这两天,记者跟随南京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栖霞区马群街道所有申请复课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了复学验收,并在验收过程中开展培训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栖霞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辖区培训机构近50家,发出行政指导书4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为帮助广大家长选择好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就培训机构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发出如下消费提醒:
第一,给孩子培训之前一定要签订培训协议。仔细看清培训机构有无办学许可证,以及培训的老师有无资质,尽量选择信誉可靠的机构。培训协议中有无“本合同或者协议解释权属于培训机构”“开始上课后不得退费”等明显违反合同公平性的条款。尤其是对于退费条款,家长们要看清是不是扣除了必要的违约金之后正常退还。培训的价格有无明码标价。

第二,消费者要保存好签订的协议,各种缴费的票据,电子支付往来流水,以免后期发生消费纠纷无法进行证实。如果需要变更培训协议,尽量同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条款协商处理。发生纠纷的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15,或者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对于培训机构,建议尽量采用规范合同,或者在实行“双减政策”后教育部门推荐校外培训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培训协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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