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30日)上午,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在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举办《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现场会,这标志着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自2020年10月10号起,洪泽湖省管水域全面禁捕退捕,洪泽湖湖区1.4万退捕渔民告别“水上漂”,段成付就是其中一位退捕渔民。如今,他们一家从事水产养殖,年纯收入近30万元。


活动现场,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盱眙县法院的法官,开展普法活动,就《条例》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该《条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省洪泽湖管委会、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职责,对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与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法律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5月1日, 《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施行,从而为洪泽湖系统治理综合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淮安台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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