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生长的旺季,艳丽的罂粟花也容易被发现。连日来,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创业园派出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一些居民院落中有罂粟花。
4月23日下午5点多,创业园派出所接到线报,在许庄街道永平路再生资源回收点墙外有罂粟花。值班民警陈曦立即赶到现场对罂粟进行清点,发现一共有6株。

经了解,老人赵某患有腰伤,听说罂粟能缓解疼痛,就种植了几株准备自用。民警当场告知老人非法种植罂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老人得知后十分后悔,自行将罂粟全部铲除交由民警处理,并保证不再种植。
4月24日下午,民警钱圣明在许庄街道管营村进行入户走访时发现有两户人家种植了罂粟,约10株,当地流传着用罂粟壳可以更好地饲养禽类的谣言,民警向群众普及了罂粟的危害性,并立刻组织人力尽数铲除。

民警介绍,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国家严令禁止私自种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若群众发现罂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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