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于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今年伏季休渔期间休渔作业类型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此外,通告还明确,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最长休渔时间规定,即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有关实施方案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等任务确需出海作业的,须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郝朦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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