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2日),记者从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了解到两起最新的涉疫警情通报。

根据通报内容:2022年4月17日凌晨2时许,顾某威乘坐他人驾驶的汽车从疫情高风险地区上海浦东回镇,汽车行驶至扬溧高速荣炳服务区时,顾某威独自下车翻越高速围栏,步行回到其居住在荣炳的住处,并将手机关机,刻意回避接听公安机关流调电话,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因顾某威一直未向社区报备其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程等相关情况,导致相应疫情防控工作未能及时有效开展。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现已对顾某威依法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另一起警情通报称:经查,陶某在明知其有疫区停留史并个人行程码带“*”的情况下,未按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之规定,向所在村报告行程。直至被疫情防控人员在核查中发现,被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月19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对陶某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决定对陶某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形势下,配合做好各项防疫管控措施,如实登记个人及行程信息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职责,请广大群众务必自觉履行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配合工作安排,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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