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危困民营企业司法挽救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成果、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今天(4月20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镇江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7-2021)》,为民营企业家营造放心投资、安心生产经营的法治环境,充分释放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和退出的司法效能。
记者看到,在《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提出了17条重点措施,针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方便企业诉讼、强化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记者发现,重点措施中包括充分利用一体化集约送达平台,提高速裁案件一庭审结、当庭宣判比例,对一年以上的未结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对三年以上未执结案件倒排工期、限期结案等举措,不仅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还具体到了立案、审判、再审等各个审判环节。镇江市人大代表魏巧也是一名企业家,在听取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后,她提出,除了帮助企业更好发展,意见中还有普法规划,“可以让企业防范在前,通过案例让企业有效避免风险。”
“我们将加大危困民营企业司法挽救力度,积极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重获新生。”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敏介绍,破产案件能否得到公正、高效处理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为此,镇江出台《破产审判白皮书(2017-2021)》,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1年,镇江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070件,审结835件。“通过重整、和解方式,我们帮助汇丰公司、海纳机电等14家企业获得重生,清理债务213亿元以上,盘活土地、厂房426万平方米,借助‘府院联动’,为部分烂尾楼盘的2521名业主办理房产证。”陈敏告诉记者,目前,“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实体化运行,镇江全市各辖市区政府均已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2020年12月,首期规模约35亿元的“优质破产资产池”已建立,待盘活土地2430亩、厂房面积58万平方米。目前,通过“破产资产池”推介,已有多个辖市区成功吸引外来资本,既加快了破产财产的变价效率,又及时盘活了存量资产。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编辑/俞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