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度就物业管理条例展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这些问题……

2022年04月19日 17:34:50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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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群众诉求多,社会关注度高。继2016年江苏省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之后,今年再次开展执法检查。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记者获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00年底制定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在参与社区治理、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执法检查将依法完善业主自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截至2021年底,江苏共有物业服务企业超过1万家、企业从业人员72.8万人、物业服务项目数2.7万个。2018年以来,省政府连续五年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在这过程中,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有机结合起来,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省广大物业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全省物业行业每天约有30万员工工作在2万多个住宅小区防疫一线,对约10亿平米的区域开展防疫工作,守牢民生防线,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当前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群众利益诉求趋于多样,导致涉及物业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比如,按照《民法典》关于“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或“双过半”同意的规定,对需要全体业主表决的物业管理调价、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共同管理问题,业主参与度不高,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再加上有些小区很多业主将房屋出租而不是自住,居民更难以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意见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随着人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上升,物业服务价格不能得到及时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来达到自我平衡,使更多业主不愿交费,造成恶性循环。又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企业准入已无“门槛”,部分小企业存在合同履约意识差、服务质量不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监管缺乏有效抓手。”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业主对花钱购买物业服务的认同感有待增强。不少业主把房屋质量、维修服务、邻里纠纷等矛盾和问题转嫁到物业企业,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由于物业企业收入不稳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企业运营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作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物业管理工作是近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反映较为集中的内容,今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就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监督检查提出多项议案和提案。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展开,包括责任机关和基层组织依法履职情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物业管理和服务情况、住宅、部分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以及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比如,民法典出台之后,江苏省对物业管理条例相应地作了修改,对增设电梯进一步放低了“门槛”,但现实中还是有些阻力,导致工作进展迟缓。执法检查将进一步捋清矛盾,找准原因,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打通堵点、破解难点。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摄影/曹伟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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