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弹弓射鱼 镇江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2022年04月09日 15:28:50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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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起一根铅笔一样长、头部有箭型尖刺的铁条,在尾部绕上线绳,将平整的尾部抵在弹弓的皮绳上,用弹弓射入水中,刺中鱼后,将鱼拉出水面——这是俗称“弹弓打鱼”的捕捞方式。

  2021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明确规定,此类“弹弓射鱼器”(学名“投射箭铦耙刺”)系禁用渔具,在长江流域使用此类渔具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今天(4月9日),记者从长航公安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

  4月6日下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市渔政执法支队在辖区长江边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犯罪嫌疑人肖某为快速捕鱼,使用投射箭铦耙刺捕鱼,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渔获物若干。

  肖某使用的投射箭铦耙刺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其中的一种。投射箭铦耙刺由绳索连接箭形尖刺,或者带有倒刺的钩尖组成,发现鱼类后通过弹弓快速投射出去,捕鱼时,尖刺会刺穿鱼的身体,对鱼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往往会造成鱼类当场死亡,无法再次放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肖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长江十年禁渔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策,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野生渔业资源,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大家切莫因一时“手痒”,使用禁用渔具,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误入违法犯罪的歧路。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陈翔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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