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摊占人行道经营泼洒油污,电动车骑车人摔伤谁担责?

2022年04月06日 23:00:11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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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一起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事发当天,俞女士骑着电动车在自家小区门口的烧烤摊处经过时,由于烧烤摊将油污泼洒在店铺外,路面湿滑油腻导致其摔倒受伤,经鉴定为右胫腓骨骨折。由于不能和店铺经营者、物业公司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俞女士诉至虎丘法院要求赔偿。

  虎丘法院审理查明,该商铺所在的沿街商业在显著处张贴了“禁止骑车,下车推行”的标识。俞女士摔倒处在被告经营摆放桌椅的地方,位于沿街人行道,系商铺门前三包范围。当日物业用水冲洗了地面的油污,路面大范围油腻湿滑。

  法院认为,商户方应遵守城市管理法律规定和商场管理规则,不得在户外摆摊营业,且对于因其户外摆摊造成的油污应当及时予以清理,由其产生的户外油污造成原告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原告在贴有禁止通道骑行的人行道上骑电动车通行、对路面油污未予以绕行,对自身安全未加以注意,应承担次要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对其管理范围内商铺的户外摆摊行为未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或者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汇报予以查处,也没有对户外公共区域造成的油污及时予以清洁,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在分清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各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原告自担25%的责任,商铺经营者承担5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25%的责任。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赵延丽 华梓成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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