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一些女性婚后选择放弃工作,全职带娃。然而婚姻破裂时,男方常以女方没有收入来源为由,意图剥夺女方的抚养权。今天,记者从南通如皋法院了解到,该院刚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男子蔡某与朱某于2012年经朋友介绍相识,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如今女儿7岁,儿子5岁。近年来,二人因聚少离多,矛盾不断,蔡某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以朱某长期不工作不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为由,要求婚生子女均随自己生活。 朱某深知二人婚姻挽救无望,表示同意离婚,但提出,其婚后全职带娃,孩子一直跟随其生活在娘家,现也已找到收入可观的工作,且孩子的外祖父母均愿意帮其一同照顾孩子,坚决要求两个孩子均随其共同生活。朱某父母也到庭恳求将孩子均判给女方。

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多次,但因蔡某不接受两个孩子均随朱某生活,导致调解未成。庭审中,朱某列举了蔡某出轨的证据,并举证自己近期已找到固定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工资表。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某虽婚后未工作,但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对孩子付出较多,且两个孩子年龄尚小,自出生后一直随被告共同生活在被告父母处,长期由朱某及朱某父母共同照料,生活起居形影不离,现又一同在被告住所地上学,现被告已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具备抚养两个孩子的经济基础。而原告的工作地点在外地,甚至对孩子的任课老师及儿子的就读学校均不清楚,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且两个孩子均不愿意与彼此分开,强行将两人分开无疑对孩子造成更大伤害,遂判决两个婚生子女均随母亲朱某一同生活,由蔡某补贴抚养费。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婚后放弃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子女,对子女的培养全心全意,对家庭亦付出甚多。不能因为暂时没有固定收入就剥夺女方抚养孩子的权利。并且,对于子女的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因此,即使女方在短时间内未有工作收入,也不应否定女方要求抚养子女的合法权益,应综合考虑女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对女方予以适当照顾。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 张蓉蓉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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