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10日,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小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规定》将着力解决市民关注的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和难题,明确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保障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员现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进楼情况开展检查,并对电梯阻进系统进行讲解和推广。


目前老旧小区的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急待更新和改造,随着《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物业、业主、业委会等各个主体之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住宅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新阶段,确保辖区消防形势的安全稳定。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万金 通讯员/王珍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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