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到新区燃管办线索,一辆苏A牌照的面包车涉嫌违规运输LPG液化石油气,为出租车客户提供移动换气服务。根据前期摸排,2月24日上午,新区总队与新区燃管办、新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浦六北路与宁洛高速交叉路口附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队员抵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路边,靠近面包车不远处,一辆黄色出租车后备箱已打开,后备箱中的液化气罐隐约可见。执法队员遂向出租车驾驶员了解情况。经询问,旁边的面包车正是为出租车提供换气服务的,没想到正在进行交易就遇到了执法队员。
执法队员立即对面包车驾驶员展开调查。“请出示你的道路运输证与从业资格证”,驾驶员神态紧张,小声地说:“没有”。随后,执法队员责令驾驶员打开车厢,一排密密麻麻的液化气罐映入执法队员眼帘。在执法队员的质问下,驾驶员承认主要通过社交软件与出租车司机群体联络,为出租车提供移动换气服务。

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品,相关条例明确规定,危险品必须由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取得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运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面包车私自拉载液化石油气,一点火花就能引发一起后果不堪设想的事故。
现场,执法队员对涉事车辆暂扣、立案查处,并监督驾驶员将罐体进行驳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要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以及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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