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扬州仪征交警获悉,近日,仪征公安交警破获一起三轮车肇事逃逸案件,有力打击了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事故受害者的亲属来到仪征公安交警马集中队,将一面写着“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赠送到办案民警的手中,对交通民警锲而不舍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衷心感谢。
近日,仪征交警马集中队接110报警,报警人称在125省道马集加油站北侧,一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救护车,肇事车辆不详,请出警。接到指令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处置,及时勘察现场,了解事发经过,经初步勘查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随即,马集中队启动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迅速投入侦查工作。民警通过调阅事故现场周边监控,深入摸排、走访,确定案发准确时间;通过视频侦查,分析车辆轨迹,最终锁定一辆白色三轮电动车为肇事车辆。民警随即在周边小区路段开展走访,于1月16日将肇事三轮车及驾驶人查获。
经查,聂某某于1月15日中午11时29分左右,驾驶电动三轮车沿12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仪征市马集镇中石油加油站北侧二百米路段时,与同向步行的吴某某发生刮擦,事故致吴某某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民警的询问,聂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交警表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违法,还有违伦理道德,结果往往是罪加一等。”同时交警也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