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扬州交警获悉,近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遂上前查看。经现场询问,该车停靠是为了更换驾驶员。因停车地点临近高速出口,民警遂引导其就近下高速接受处罚。

在信息核查过程中,民警惊奇地发现,该车不仅未购买交强险,驾驶员还涉嫌无证驾驶。面对民警核查,驾驶员还拿出其亲戚驾驶证意图“蒙混过关”。经了解,该驾驶员曾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目前正处在驾考学习中。
车主为其妻子,是该车副驾驶,明知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仍将车交由其驾驶,理由居然是“他驾驶技术比我好”,对于脱保,给出的说法则是“保险公司没通知我们”。此时,车辆后排还坐着驾驶员的父母,十分危险。目前,该车辆已被警方暂扣,驾驶员无证驾驶、车主将车交由无证人驾驶及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是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交通参与者财产安全威胁巨大,最高可采取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而车辆脱保、车主将车辆交由无证人驾驶也使得车主将面临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切不可图一时之方便酿成大错。车主也要时刻关注自己车辆状态,切不可出现未检、脱保等状态,出借车辆时也要仔细核实驾驶员驾驶资质、身体状态等情况,避免“殃及池鱼”。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