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8日)下午,南京江北新区通报了处理的一起醉驾警情,提醒市民们,酒后不开车,也不要乘坐酒后开车人的车。

1月26号晚上8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白色小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
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吕某浑身酒气,走路也踉跄,还需要人扶着。酒精吹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3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经询问得知,吕某晚间和一同事聚餐,期间喝了不少酒,因感觉路程较近,饭后便心存侥幸开车送同事回家。吕某涉嫌危险驾驶,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临近春节,亲朋好友聚会增多,涉酒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不可小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以身试法”,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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