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又有不法人员动起了“烟花爆竹”的脑筋,进行非法买卖牟利。1月28日,徐州睢宁警方披露了一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在梳网清格治安整治行动中,在睢宁县金城街道一民房内发现,有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查获鞭炮3000余箱、烟花280余箱,涉案约七万余元。

经审查,两名违法人员刘某、王某交代,其认为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肯定有市场,在明知不能私自兜售、存储烟花爆竹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从外省“进货”,然后运回本县位于金城街道的一处“仓库内”,进行售卖以此牟利。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王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已被睢宁警方取保候审。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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