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该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情况。

据了解,过去一年海门区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努力在保障海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有作为。
刑事检察方面,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和“断卡”行动,加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围绕“六稳”“六保”,通过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等方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益诉讼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责,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领域,多点位发力,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海门区检察院聚焦不同群体特点,积极探索为群众办实事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民事检察方面,把支持起诉、支持仲裁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通过支持农民工等向法院、劳动仲裁委提起诉讼、仲裁方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方面,积极打造立体化司法救助格局,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提供救助,缓解燃眉之急,传递检察温度。案件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律师权益保障,开通更多“线上”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此外,2021年以来,海门区检察院共办理救助案件18件18人,救助对象主要为交通肇事、故意伤害、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中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切实缓解了相关家庭的燃眉之急,累计发放救助金19.2万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德峰在通报“我为群众办实事”总体情况时说,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以更大力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江苏广电南通中心站/姜晨光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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