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江苏省全民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过去五年,江苏交出了一份怎样的普法“成绩单”?未来又将如何使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今天(12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普法工作相关情况。
江苏“七五”普法成绩单:法治宣传群众满意度超97%
省文明办副主任公永刚表示,“七五”普法期间,全省累计举办各类法律专题宣传57万多场次,开展法律咨询65.2万余次,法治宣传群众满意度超过97%,法治建设满意度达87.6%,8000多万公民普遍接受了以宪法为核心、与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持续提升。
据介绍,过去五年,江苏持续开展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18000多个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城乡,6万余部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有效传播;开展守护群众“钱袋子”,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扫黑除恶等活动25万多场次,全省信访总量五年累计下降36.3%,社会公众安全感达96.5%;建立15万多名普法志愿者队伍,有效打通普法惠民“最后一公里”。
深入实施普法规划 江苏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此次出台的“八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提高普法工作质量效果等4大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优化完善“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普法工作模式,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探索推行家庭道德“积分制”,设立善行义举榜等平台。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立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年度运转报告制度,建立一批高质量、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实现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城乡。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法宣办主任张晓伟介绍,此次出台的“八五”普法规划,力求在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更加突出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划》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通过大众化与分众化、均衡化与精准化、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充分彰显全民普法的公共性质、常态效应和社会效益。
更加突出整体协同联动。《规划》从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群众等多主体协同机制的高度,系统谋划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的落实,更加注重全民普法的社会化运行。在强调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更加强调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最大程度地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参与。《规划》无论是推进重点内容宣传、法治行为养成、法治文化建设,还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推动,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更加突出法治实践养成。《规划》倡导秉承“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优化完善“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普法工作新模式,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持久培育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
强化全民普法保障 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规划》还明确了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强化评估监督等四方面刚性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县级法治宣传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5年内对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轮训1次;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全民普法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如何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宣办副主任周福莲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民普法工作的聚合力,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