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3万!宝应法院为166名破产企业职工发放拖欠工资款

2021年12月27日 20:56:38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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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2月27日),记者获悉,近日,宝应法院举行破产案件职工工资发放活动,为3家破产企业166名企业职工发放工资款共计393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扬州某装饰工程公司、扬州某管件制造公司、江苏某新能源材料公司等3家企业经营不善,陷入债务纠纷,因企业现有估值属资不抵债,被宝应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在办理破产清算案件中,宝应法院坚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利益,最大限度维护普通债权人权益,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与成员单位之间配合协调,合力解决职工工资问题。

  宝应法院民二庭庭长丁文强介绍:“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少、企业经营者仍有履行能力的,我们充分利用破产审查周期,推进劳动债权人与企业经营者和解,最快兑现债权。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多的,我们充分利用破产和解制度,推动债务人与全体劳动者达成破产和解。对于负债累累、财务恶化的企业,我们则多方面争取欠薪垫付。”

  在宝应法院依法处置3家破产企业资产后,优先处理包含166名职工债权,并优先向职工代表发放393万余元工资款。发放现场,职工代表们为承办法官付出点赞,纷纷表示感谢。针对这3起案件,宝应法院将继续落实后续分配方案,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保障职工利益,宝应法院立足破产审判的职能,及时有效地处置破产财产,在盘活闲置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实现集体清偿。下一步,宝应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把优先解决员工工资摆在财产分配的首要位置,把解决民生问题、保障职工权益摆在破产审判中的突出位置,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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