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容易退费难?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订立书面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16日 11:34:32 | 作者:沈杨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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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12月16日)从江阴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期,市民范女士投诉称其为女儿在张家港市某艺术培训机构报名了舞蹈、口才和绘画课后,因小孩身体原因不想再继续培训,同时认为该培训机构收取的汇报演出费用不合理,在与该培训机构协商退费时产生分歧,于是请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处理。

  调解人员经过调查得知,2020年7月范女士为其女儿在该艺术培训机构报名了上述舞蹈等课程,共计缴费5000余元,因对其课时时长和汇报演出另收费用不满意,加上孩子身体状态等原因要求退课退费。由于双方在课时消费明细上各执一词,因此在具体退费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经过调解人员的调解,最终该艺术培训机构退费2900元,退费后范女士的女儿不再参加该艺术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学习。

  该艺术培训机构作为经营者,去年已向消费者预先收取了相关课程费用,形成了事实上的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在培训期间要求退款的,在事先无约定的情况下,经营者理应以合理方式退款。

  同时,在调查中调查人员还发现该艺术培训机构在店内有“培训对象因自身原因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预定,可延期一次、可转让(因折扣优惠及其它相关优惠报名的课程为特殊课程的,不参与退费)”的表述,而该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它排除了消费者退费的权利,因此该条款无效。

  在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培训机构应注重“四看”:一看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二看招生简章、相关宣传资料,谨防虚假、夸大宣传,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维权。三看课程应充分考虑培训是否符合学习需求。四看培训实地,了解教学环境、管理和安全措施等。

  针对培训机构临时加收费用、中途更换教师、搬离原址等情形,以及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选择退出培训等可能发生的情况,消费者应与培训机构事先明确约定是否退还预付费、如何退还等相关条款。

  消费者参加培训时,应和培训机构订立书面合同,或事先以相关方式对费用、权利等方面进行约定,保留好合同、收据、发票等相关证据,并可通过自行协商、消费者协会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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