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2月15日)获悉,为了扎实推进“十四五”长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工作,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一体化管理水平,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前共同形成《长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合作备忘录》。

长三角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实施范围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逐步扩大至其他管理部门。具体合作内容,包括制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综合方案、建立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共享机制、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分级分类监管、建设区域排污权交易体系和交易市场等四方面。

据悉,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携手探索一系列合作机制,包括会商协调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来说,将建立长三角主要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合作会商协调机制,牵头方负责制定年度方案、日常沟通、整体协调等工作,各方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总量控制工作,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建立区域污染物减排工作和重点工程减排量信息调度互通机制,实现污染减排相关信息共享。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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