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17岁男孩爱上 大他十岁的女友,半年内拿父母的钱为女友转账超百万,男孩父母发现后,起诉要求对方退钱。

2019年9月,17岁的男孩小朱通过网络认识了27岁的女友小妤,为表达爱意,在2019年10月到2020年4月期间,男孩借用其他网友的支付宝账号,一共向女友转了101万多元。

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员额法官顾佳庆说,小朱一百多万的款项来源,是由他父亲的手机银行转账到他借用的支付宝账户上的,后来被他的父母发现之后,起诉到我们法院,要求以监护人的身份将款项要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小朱的转账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属无效,因此对小朱父母的起诉要求予以支持。
顾佳庆表示,小朱是未成年人,在《民法典》当中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赠与小妤巨额款项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认可的情况下,法定代理人有权帮他追回。
考虑到小朱和小妤确实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存在部分合理支出费用,法院酌情判决小妤返还95万元,但小妤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顾佳庆介绍,小妤上诉到了南通中院,南通中院经过协调,他们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小妤自愿返还80万,如果在一个月内不返还,就按照一审判决的金额95万全额履行返还义务。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吴佳笑 薛佳伟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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