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法典》:恋爱期间买婚房 分手后如何分割?

2021年12月02日 16:39:39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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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许多奔着结婚去的情侣们,都会在恋爱期间提前买好婚房,但是如果婚最终没结成,这房子该怎么分割呢?今天(12月2日),记者获悉,最近,常州的一对情侣,就遇到这样的事儿,对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闹上了法庭,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呢?

  王先生和李女士曾是恋人关系,恋爱期间为缔结婚姻,在常州购置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二人名下共同共有,首付由男方支付,剩余款项以女方一人名义贷款,直至起诉前,每个月的贷款也一直由男方偿还,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因感情问题最终分了手,婚没结成。于是,这套房屋的分割问题,便成了两人矛盾的焦点:王先生认为,首付款和贷款均由自己出资,房屋应当完全归自己所有,李女士则认为,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应当对半分割,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宗羽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确实该套房屋的出资,首付以及贷款都是由男方在支付的,女方只是在本院受理诉讼之后,私自去变更了还贷的银行卡,自己归还了大概三四个月左右的房屋贷款而已。”

  法院审理后发现,本案中,购买房产时男方基于缔结婚姻而将案涉房屋登记为共有,但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故分割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购买房产各自的出资,以及对房屋所做的贡献等情况确定各自的分割比例。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做出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返还诉讼期间女方已支付的贷款。

  宗羽表示:“在《民法典》中,对于这种共有物的分割,是有一些规定的,就是双方如果是房屋的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是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分割的比例,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按照双方自己占有的份额来进行分割。”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双方均未上诉。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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