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营销向医院职工“拉统方”行贿107万 双双均获刑

2021年12月01日 16:51:38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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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2月1日),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刑庭、鼓楼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某医院召开预防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座谈会。会上,鼓楼法院针对最近审结杨某某受贿案中发现的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场送达了司法建议书。

  该受贿案被告杨某某系某医院信息中心职工,利用负责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统计、维护等职务便利,非法获取系统内储存的医生用药信息数据,提供给被告曹某,并接受其“好处费”。2012年至2021年间,杨某某累计收受曹某贿赂款107余万元。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医院医生代表旁听庭审,庭后进行了互动,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助推阳光司法。

  鼓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受贿罪,判处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八万元,责令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决曹某犯行贿罪,判处三年一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鼓楼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发现,目前存在医院员工个人私自进行商业“拉统方”的现象,严重损害患者利益,败坏行业风气。“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一种统计信息数据,商业“拉统方”即医药营销人员向相关人员获取“统方”数据,并给予一定劳务费、好处费的行为。商业“拉统方”已成为医药购销贿赂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并给予打击,特建议该医院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行风建设,从源头遏制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医院方回函表示,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并将改进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鼓小助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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