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是民政部门履行国家兜底监护的服务机构。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发展,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弃儿童数量逐年减少,病残比例上升,而机构外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需求日益凸显的现状,江苏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方式。
“养、治、教、康”一个都不能少
今天(11月23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近日江苏省民政厅联合江苏省法院、江苏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其实早在2020年10月,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编办等十四部门就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统筹打造一批集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于一体且侧重做大做强康复、特教领域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推动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向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儿童及其家庭延伸。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了区域性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名单和转型思路,提出集中利用3年时间,率先实现《意见》中提出的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的主要指标,着力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儿童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面向社会拓展服务 提供家庭监护支持
《方案》明确,2023年底前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社会困难儿童急需的服务内容,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转型,切实履行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职责。
建立联动贯通的儿童福利专业工作体系。发挥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特别是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专业资源中心作用,强化协同联动,统筹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拓展服务。
主动靠前提供家庭监护支持。为更好地落实《民法典》《未保法》赋予民政部门兜底监护的重要责任,江苏省儿童福利系统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开展常态化和预防性的家庭监护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深化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强化对困境儿童的养育监护状况走访评估、主动帮扶,提供常态化监护能力支持以及强化应对突发情况导致监护缺失问题的能力。
同时,提供临时监护支持等一系列专业服务。儿童福利院开辟专门公共服务区域,面向社会开放,为有照护需求的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咨询、社会融入等兜底性公共服务。联合公安、卫健、法院、教育、人社等部门合力做好临时监护工作。鼓励开展重病重残儿童“喘息服务”。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努力建设公益性的专业康复、特教服务机构,要求设立定点康复机构、纳入特教办学点的儿童福利机构主动掌握当地困难儿童急需,制定基本服务清单,为病残儿童等提供更为专业的康复、教育、托养、育儿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帮助有需求的困难家庭提高照护能力。
提升康复特教能力 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面优化提质
《方案》中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也明确了统一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加强人才培养,优化资源配置,建设 “养治教康社”一体化服务机构。
明确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实现提升康复、特教能力为重点的优化提质:2022年底前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目录;2023年底前75%以上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2025年底前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康复机构。
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着力打造综合性儿童康复专科,县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瞄准某一领域特色康复专科错位发展,实现“康复不出市”的目标。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争取全部纳入特教办学点。所有新建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定点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的标准规划建设。整体提升机构服务水平,施行科学养育,推动“亲子式”护理、“精准式”康复、“全人式”教育、“融合式”社工服务。
因地制宜 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成未保机构
在江苏还有不少县级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本着因地制宜、整体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思路,县级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也将转型。
据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负责介绍,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未保机构后,保留儿童养育的职能,承担更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可联合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以及社会组织,对困境儿童、困境边缘儿童及其家庭进行常态化生活和监护情况排查评估、档案更新、关爱帮扶、指导监督,对当地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与保障工作进行指导、核查和监督。
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整合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保机构资源,构建区域化新格局。《方案》明确,当地没有实体未保机构的2021年底前依托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申请设立未保机构;2023年底前,已经依托救助管理站或儿童福利机构挂牌设立未保机构的,在保证两类机构资源不减的原则下,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设置编制独立的综合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含儿童福利机构功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