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1岁的泰州兴化人沙某,醉酒驾驶后车辆趴窝,被交警查获时,拒绝接受检测,谎称自己没有开车,阻碍执行公务。沙某被高邮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今天(11月20日),记者获悉,沙某近日被高邮市法院判处拘役。
警方表示,沙某虽然醉驾但酒精测试值不高,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本来可能被判处缓刑,但因其阻碍民警执法,抗拒酒精检测,并造成民警受伤,法院加重处罚,判了实刑。

警方通报,事发当天,沙某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停在路边,交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时,沙某耍起了花招,一会不承认自己喝酒,一会谎称是自己没有驾驶车辆。在现场与交警纠缠十多分钟,阻碍执行公务。
交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沙某拒绝上车,还将执勤交警嘴角刮伤。最终,沙某被送至医院抽血送检,经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检测鉴定,沙某被提取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4.9mg/100ml,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11月18日,高邮法院根据沙某阻碍执行公务情节,依法对其从严处罚,判处1个月拘役。沙某为自己不理智行为买了单,后悔已迟。
警方提醒,驾驶人遇到民警检查时一定要配合,不要耍小聪明,不要抗拒。近年来,司法机关加大对阻碍执行公务、袭警罪的惩处力度,因为阻碍执行公务以及袭警被加重处罚的案例比比皆是。驾驶员朋友要切记开车莫喝酒、酒后莫开车,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炳嘉 明宝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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