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你作为未成年人小雨的监护人,未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导致未成年人生活陷入困境,既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亦不利于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你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以身作则,认真负担起监护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天,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联合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针对一名困境儿童开展“雏燕回家”行动,两院携手向监护不力的监护人联合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宣告送达仪式,对困境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
家住南京栖霞区的小雨(化名)今年6岁,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一直拒绝抚养,并回到老家安徽省阜南县生活,失去父母疼爱的小雨只能跟随爷爷奶奶在南京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均为智力残疾且是低收入人群,无法尽到妥善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小雨成为了一名无法定监护人抚养的困境儿童。为了解决小雨家的燃眉之急,栖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司法、妇联、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困境儿童救助行动,减免了小雨的幼儿园学费,为其办理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尽可能在政策范围内给与帮扶和照顾。 同时,联合阜南县检察院与其母亲沟通联系,但是由于小雨母亲经济情况不佳,对于是否接回孩子总是摇摆不定,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其表示愿意履行抚养义务。为确保小雨顺利回到母亲身边,增强监护职责履行的责任感和仪式感,避免小雨遭受不法侵害,全面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栖霞区检察院联合阜南县检察院及两地妇联、街道、社区等,护航小雨回到母亲身边,向其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宣告送达仪式。
在宣告会上,两院检察官向小雨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分析了其前期监护失职问题,讲明法律规定的父母抚养义务,充分阐明父母的教育职责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要求,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参加本次宣布仪式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均对监护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小雨母亲认真听取检察官和其他与会人员对其的教育与帮助,当场表示一定尽力履行作为一名母亲的监护义务。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该院同阜南县检察院签订协作函,双方组成监护考察组,定期走访了解“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防止发生困境儿童被虐待、遗弃、伤害等情况发生,切实推动“督促监护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近年来,栖霞区检察院针对被害人、困境儿童、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发出督促监督令7份,开展心理救助20余次,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救助困境儿童、事实孤儿3名,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盛蕾 刘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