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呈现高发频发态势。“套路贷”的蔓延,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且妨害了金融市场秩序和司法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天下午,南京鼓楼法院举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三年来审理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强迫受害人偿还利息的典型案例非常具有警示意义。

发布会上,南京鼓楼法院金融庭分管副院长徐华介绍:2019年度该院审理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共计253件,2020年度共计77件,2021年度截至目前共计37件,总体呈下降趋势,整治工作初显成效。2019年至2021年截至目前,该院共移送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367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线索为356件,占比达97%,民间借贷案件成为“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高发地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如案件类型更加集中,表现形式更加多样,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涉案环节更加复杂等。

随后,金融庭庭长乔延彬对鼓楼法院审理的多例涉“套路贷”虚假诉讼典型案件进行解读,其中一起案件在被害人偿还了本金后又被强迫写了新借条偿还所谓的高额利息。2015年12月4日,被告人朱某与杨某(另案处理)合伙成立南京荣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民间借贷业务,朱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2016年3月10日,被害人王某、高某经人介绍至上述公司借款,并与杨某现场签订两张金额为13万元的借条,由被告人汤某审核后,杨某向王某转账13万元,并要求王某、高某当场返还3.45万元。截至同年6月,王某、高某向被告人朱某等人还款共计9.1万元。后因王某、高某无力偿还债务,被告人朱某、汤某、丁某多次采用上门催要等方式,逼迫王某、高某继续还款,期间曾与高某及高某父亲发生肢体冲突,王某、高某多次报警。同年6月27日,杨某等人明知王某、高某已基本还清本金,仍迫使二人再次签订金额为16万元的还款协议,并出具了18万元的借条,后王某、高某陆续向杨某、朱某支付5.9万元。被告人朱某、汤某、丁某通过上述手段共计诈骗受害人5.45万元。这起案件的主要套路是,虚构借款数额,制造不实的借款凭据,采取上门骚扰以及暴力催收的方式讨要债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朱某、汤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对被告人朱某处以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汤某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丁某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南京鼓楼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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