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一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今天(11月4日),省检察院和省妇联联合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以来,全省检查机关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关系。
去年初,未成年人周某甲和周某乙在他人的教唆下,在小区内寻找未上锁的汽车盗窃车内财物,共窃得财物17000多元。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两人的父母都对孩子不管不顾,导致家庭监护缺位。

为了督促这些“熊家长”承担起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向两个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向其明确长期不管孩子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属于违法行为,并为他们提供量身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导,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汤晶萍说:“为期三个月的专业指导,涵盖了亲子沟通技巧、家长情绪管理、家庭责任担当、亲子共同成长等课程,并由三方共同跟踪、评估家庭教育成效。针对周某甲家庭亲子关系紧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身份互换模拟等工作。针对周某乙父亲监护长期缺位、线下辅导不便,邀请心理老师线上开展‘家长角色与担当’心理讲座,辅以以案释法微电影。”
经过教育指导,家庭紧张的关系得到缓和,周某甲自愿跟随父亲学艺,各方面表现向好,周某乙的父亲也将孩子带在身边一同打工并加强监管,开始了新的生活。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487名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29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帮助这些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妇联此前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波涛表示,通过事前评估调查,针对不同家庭的不同问题“对症下药”。比如说,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重点帮助其提升责任意识,监督矫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重点帮助其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对效果不明显的,我们还要调整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明年1月1号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实施,江苏检察机关正在和省高院、省公厅以及省妇联等单位对江苏省家庭教育实施办法进行完善,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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