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首波尾款支付大幕,于10月31日晚8点正式开启。今天(11月1日)一早,“付尾款”便登上社交热搜榜C位。通过电商平台最新公布的“双十一”预售大数据,中老年群体成为全新的网购新势力。
11月1日零点,天猫“双十一”第一波正式开售。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售的第一个小时内,平台上超2600个品牌的成交额超过去年全天。多家品牌负责人表示,今年天猫“双十一”成交表现超出预期。
与淘宝、天猫有所不同的是,今年“双十一”大促,京东从10月31日晚8点启动的同时,尾款支付同步开启,比淘宝整整提前了4小时。“不熬夜”的福利,也让京东的“双十一”大促受到了消费者的积极回应。
美丽消费和健康消费备受江苏消费者宠爱
“双十一”预售大数据显示,江苏用户的消费潜力加速爆发,其中四线城市成交额同比增长高达384%。
京东数据显示,10月21日至28日,江苏用户美丽消费增长明显,玉翠珠宝预售期成交额同比增长322%,水晶玛瑙预售期成交额同比增长63%。此外,保健饮品、健康体检等健康消费的预售期成交额同比也有314%、270%的高增长。
中老年成为全新网购新势力
“双十一”不再是年轻人独享的购物狂欢。京东数据显示,江苏46—55岁中老年用户消费力爆棚——成交额同比增长54%,环比增长83%。专业人士分析,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大范围普及,激活了“银发经济”的数字化潜力,越来越多的银发族开始尝试线上购物。此外,疫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老年用户的数字化生活进程。
随着网友支付尾款,物流仓储基地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调拨货物入仓、装箱。与往年不同的是,大家感觉快递配送速度大增,今天“怀疑快递是提前埋伏好的”这个话题直接冲上了热搜,有网友调侃可能是周围邻居送的货。
带着货架去找人 “无人仓”助力高效分拣
南京空港开发区各大物流企业全面做好了物资储备、车辆调配、人员增补等工作,全面应对快递高峰的到来。
海量包裹涌入物流企业,仅凭人海战术已难以招架,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的推动下,“双十一”已成为物流企业的科技“竞技场”。在空港的物流企业中, AGV机器人的身影随处可见,它们带着货架去找人,实现了“人不动,货架和快递箱动”,效率大大提升。
在圆通江苏总部,自动化流水线蔚为壮观:传送带上包裹涌动,带有视觉传感器的机械手臂像严阵以待的“哨兵”,眼疾手快将各自的包裹分拣装袋。仓库一侧,一套全新的进港分拣设备一小时就处理了2万件包裹。“今年从10月20日开始,进出港量就明显增多,按照去年同比,每年‘双十一’都增长30%,去年派件120万,今年预计在150万件。”圆通速递江苏省区转运部副部长任帅说。
据今年邮政管理部门初步预测,11月1日-3日,江苏邮件、快件处理量将达2.5亿件;11月11日-16日,邮件、快件处理量接近5.5亿件。
“定金”“订金”要分清 退还细则有规定
“双十一”购物节第一轮尾款支付已经到来,本轮预售中支付的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参加活动的商品有售后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轮预售中,不少商品都参与了支付定金享优惠的活动。《民法典》明确,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甲恩表示:“定金,保定的‘定’,是一种带有预定性质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卖方违约,卖方需要两倍退还。而订金,可以认为它只是一种意向金。”
律师提醒,如果支付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后,买家如果后悔了,也可以先付清尾款,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
“明降暗涨”可索赔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先涨价、再降价,折扣商品比打折前还贵……这些价格上的小把戏一直饱受诟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以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金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张甲恩表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包括付款、下单,甚至可以提前把商品的价格进行截图,如果发现这种问题,可以先与厂家或者是平台进行联系,他们如果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向主管部门比如说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商家也不能以商品打折为由,拒绝消费者正当的退换货需求。如果商家附送的赠品质量不合格,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快递签收前 商家承担货物损坏、丢失风险
“双十一”期间快递量激增,如果购买的商品在运输中不慎损坏或丢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张甲恩表示:“通过各个网络平台购买的产品,实际上是跟厂家建立了一个电子合同,《民法典》里面特别规定了电子合同的风险转移,你在签收货物的时候,货物灭失的风险才会转移给你。也就是说只要你没有签收,这个货物如果灭失,风险不需要你承担,全部由厂家来承担。”
严查宣传用语 监管部门约谈相关企业
一年一度“双十一”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各大电商纷纷推出各类新式玩法和促销活动,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这时候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双十一”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线上线下一些重点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
南京南站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打出了“一件也是批发价”的宣传语,批发价是什么价格,是不是代表最低价呢?有消费者对此产生了疑问。超市负责人表示,打出批发价的宣传语,只是想说明是平价仓储超市,但确实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执法人员表示,商品标价分为零售价和批发价,如果将零售价和批发价混淆起来进行宣传,容易让消费者认为买到的商品是最低价。执法人员表示,商家要立即改正类似的宣传方式。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辖区重点网络商家进行了约谈。要求不得长时间标示“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日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电商在网络上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的概念。电商在网络上开展促销优惠活动时,不得标示没有明确依据、来源,或者比较价格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等。
“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局将对区域内重点网络商家各种经营行为进行监测,如果发现网络商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线上购物要注意保留购物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发票,或者物流单据、收件人信息,如果有价格问题,可以直接向平台投诉,或者12315市场监管局投诉,现场有纠纷的话也可以报警。”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分局长杨恺说。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雨薇 谢豫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零距离》记者/何畔 我苏网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