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单位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9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新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办主任张念亮通报了新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政策宣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部吴超大队长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站点的申报流程,同时提醒经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顾客提供上牌服务。
高新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李淼提醒经营单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杜绝私拉乱接现象,时刻警惕火灾隐患。
化工园消防大队分管参谋邓云飞指出,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牵涉第三方的火灾事故,各经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立兵带领经营单位重点学习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重要条款并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二是合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的存在。三是依法依规经营,严格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会议邀请了国家智能电网质检中心副主任杨杰为各经营单位开展现场培训,从产品概述、标准介绍、产品监督抽检情况、法律责任等方面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会议最后,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各街道综合大队2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理论考试。
截至目前,江北新区对辖区内164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完成了“全覆盖”检查,开展26批次电动自行车、13批次蓄电池、18批次充电器产品区级质量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立案累计36件;发放《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500余本,与销售单位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规范经营承诺书》134份,张贴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宣传画141套;发放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1000余份、“给江北市民的一封信——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提示”10000余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汤安佶 通讯员/费菲 编辑/高若婷)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