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大家难免会碰上生病要请假的情况。一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都会写上建议从什么时候开始休息,休息多久,大家就可以用这个假条向单位请假。南京的陈某拿着这样的假条请假一个月却被公司开除了!今天,记者从南京栖霞区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已经有了终审判决结果。

2008年,南京的陈某进入到栖霞区一家公司工作。2019年11月底,公司通知陈某岗位有调动,安排他到新部门报到。就在第二天,陈某向单位提交了一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写明他患上了抑郁症不宜工作,要休假1个月。公司人事部门核查后,认定这是一张假假条。公司表示,“陈某长期以各种行为不到公司岗位履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且在合理时间向工会告知,程序也是合法的”。
陈某不服,向栖霞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并支付2019年11月工资2500元。经审查,栖霞区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原告2019年11月工资1500元,不予支持其他仲裁请求。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专程到相关医院就诊断书真伪进行了核实。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亮介绍,“医院告诉我们法院,他们医院当天在病假登记簿上并没有查到提交的这个假条,虽然公章肉眼来看跟他们医院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医院并没有这个工号的医生,可以断定这个假条是假的”。法院结合公司提供的证据还查明:陈某在外开设了三家公司,在所谓的抑郁症病假期间,却在某视频平台上自己录制视频为自己的公司做广告推广,视频中精神饱满,逻辑清楚,而且这些广告点击量高达百万,获利颇丰。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亮表示,“我们认定陈某具有正常的劳动能力,并且为了请假提供虚假假条,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违法了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合法依据”。因此公司开除陈某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最终判决,公司支付陈某2019年11月工资1500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陈某在一审后提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法官表示,法律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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