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京市施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来,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都在逐步提高,然而违规投放现象仍时有发生。10月22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新华路某酒店未履行分类投放责任人其他义务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新华路某酒店存在各类生活垃圾混投、垃圾归集点现场脏乱、未见垃圾分类宣传和清运不及时等现象。经调查,该酒店未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也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整改到位。
而在后期复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酒店时发现垃圾未经分类被混合投放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垃圾归集点脏乱不堪。“酒店生意太忙,一时间忘记去整改,而且每天酒店产生的垃圾量太大,实在忙不过来。”酒店经理解释道。
“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酒店作为公共场所更要带头引导垃圾分类,做好示范效应。良好的酒店形象不仅仅是展现在大厅接待处,更应该是酒店全方位的干净整洁。”执法人员再次教育酒店负责人后,要求其前往总队接受处理。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该单位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联合各街道大队,持续推进酒店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酒店既要“面子”,也要“里子”。同时,积极落实城市治理网格化体系,巡查发现案源,执法保障落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执法服务提档升级,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