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十个月 收回时堪比垃圾场

2021年10月16日 19:07:32 | 作者:董巽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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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民王小姐的男朋友在南京浦口的天润城有一处房产,今年年初出租出去,前几天,他们上门讨要房租,没想到租客玩起了消失。当他们打开房门后发现,好好的房子都快变成垃圾场了。

  10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浦口天润城小区一街区,在王小姐接打开家门的一瞬间,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传来。整个房间包括卧室在内,到处散落着各种垃圾。

  王小姐告诉记者,在今年的1月1号,她的男朋友和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当时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两年。房租三个月一付,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均由租客潘某承担。

  王小姐说,这本来这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房屋租赁,然而房屋刚租出去不到两个月,租客潘某就开始拖欠房租和电费。王小姐说,因为考虑到潘某可能的确存在困难。因此他们也从未催促过对方,从二月份,潘某共计拖欠电费3000多元。9月份当他们找到潘某索要第四季度的房租时,对方也只付了一个月的房租。

  电话联系多次讨要房租未果,10月11号,王小姐和男朋友决定上门和潘某面谈。没想到,当他们来到自己家却发现,潘某早已偷偷地搬走了。而他的电话也是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无奈的王小姐只能找来开锁公司开锁。打开房门后,她就发现自己家的房子已经变成了臭气熏天的“垃圾场”。对于王小姐的遭遇,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一般的房屋租赁关系,租客有义务按时向房东缴纳租金,并且有义务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对房屋进行保护,不得随意破坏。包括承担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

  “租客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既没有按时缴纳租金,又进行了比较严重的破坏,造成里面的脏乱差的现象。我们认为房东可以依照而这签订的租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辰表示,房主在进行房屋出租时,应尽可能的对租客进行全面的了解。并通过提高押金等手段,来降低房屋出租所带来的风险。

  (来源:《零距离》记者/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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