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西地那非”保健品变“毒品” 宿迁中院召开食品安全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年10月15日 21:20:02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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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即将到来之际,10月15日下午,宿迁中院召开食品安全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食品安全审判工作情况和六起典型案例。

  据宿迁中院刑二庭庭长孙泳介绍,2020年以来,宿迁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4件110人,涉案金额近五千万元。其中,审结因走私牛肉所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6件45人,涉案金额3360万元;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9件26人。

  发布会上,通报了近两年来宿迁法院食品安全审判的6件典型案例。常某在某县经营药房期间,明知其购进的“虫草鹿鞭王”保健品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安排店员予以销售。

  2019年8月4日14时许,常某雇佣的店员袁某在店内将 “虫草鹿鞭王”保健品五盒销售给周某,非法获利475元。经检验,该保健品含有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成分,含量4137μg/g。

  泗洪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禁止被告人常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保健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但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品就与其本来目的背道而驰,从保健品变为了有害品。本案中被告人明知其销售的产品中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安排店员销售,仅获利四百余元,最终却得不偿失。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二、如无法确认购买的保健品是否允许销售,可登录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三、使用保健品前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仔细查看成分表。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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