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公司同事和朋友遇到一起都会聚会,聚会一时高兴难免喝酒,但有人喝酒忘了自我还开车上路。10月1日晚上一名朱姓男子因公司加班晚上聚餐,朱某晚上看到公司拿的茅台酒喝了三两后开车被民警查获,还甩锅给朋友,称请朋友来代驾的,朋友找不到路自己开车才被查。
当天晚上8点左右,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龙中队在市区西康路布置警力,对“十一”长假期间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就在民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的轿车通过检查区时驾驶员故意提前将车靠边迟迟不走,引起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驾驶员正常检查。

就在民警和驾驶员说话时民警闻到很明显的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通过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59mg/100ml,该驾驶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合法权利,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带至医院抽取血样进行检测。

现场民警询问了解,朱某是一家公司的检验科的负责人,由于公司订单比较多,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到了晚上公司领导看到他们比较辛苦,于是请他们5个人聚餐,公司还特地拿出52度的茅台酒,朱某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经不起好酒的诱惑,朱某称自己喝了酒,还特地请自己的朋来代驾,但这朋友不认识这个饭店,朱某就把车开到路边等朋友来帮他开,结果朱某忘了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还是以身试法。

因为侥幸害了自己,朱某被查后非常后悔,称不应该喝了酒自己坐上去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朱某检测结果超过80mg/100ml将达到醉酒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驾驶证,目前,相关案件我们还在依法进行调查中。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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