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消防开展高层建筑燃气专项整治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5处

2021年09月13日 10:51:42 | 作者:汪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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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装液化气使用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公共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9月以来,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住建、街道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执法,截至目前,共发现火灾隐患205处。

  近日,由消防、公安、住建、街道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队伍来到了位于该市海州区朝阳路上的东盛名都大厦。执法人员从A座开始查起,在这栋楼的顶楼,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有员工食堂。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这里并没有液化气瓶。食堂的负责人说,他们厨房一直用的是电,而且十分注意用电安全。执法人员对这家食堂的行为进行了肯定,随后叮嘱负责人,要注意安全使用油烟机,养成定期清洗油垢的习惯。

  随后,执法人员从楼底往下逐一对各个楼层进行了检查,结果都没有发现瓶装液化气瓶。那么,B座的情况怎么样呢?在其中一个楼层,刚进入一家公司的厨房,执法人员就看到了一个液化气瓶,厨房里燃气灶下也发现了一个。

  公司的负责人说,这里的厨房已经很久没用了,这才忽视了安全问题。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公共建筑内是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因为液化气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高层一旦发生火灾,会给救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意识到这一隐患后,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会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高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是由多个独立的公司组成,有不少公司都有自己的厨房,过去大部分厨房使用的都是液化气瓶。经过前期的宣传教育,多数公司已不再使用液化气瓶,并将液化气瓶搬离,但在检查中发现,仍有少数公司存在使用液化气瓶的现象,一些公司还留有连接液化气瓶的管子。执法人员表示,这样也不符合要求,需要拆除。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陈勇表示,为全力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执行,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风”系列排查整治暨高层公共建筑“秋风I号”集中清查行动,全力整治在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为全市中秋、国庆“两节”营造安全稳定消防环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对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如果它不改正,将对使用部位和使用场所进行查封和处罚。

  同时,为了扎实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执法人员还对大厦里的物业公司进行了叮嘱。

  自9月份开始,连云港消防联合多个部门在连云港全市范围内针对高层公共建筑违规使用液化气瓶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执法。集中清查行动期间,连云港全市共检查单位13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5处,清理液化气钢瓶51个,清理油烟管道72处,立案查处1家,行政拘留1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汪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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