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反映,9月3号的凌晨,一名男子手持铁棍殴打三只小猫。

视频中的监控画面显示,9月3号零点二十三分左右,一名男子拿着手电筒,将手中的棍棒对准地上的两只猫挥了下去,其中一只猫被击中后狂窜乱跳。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南京市古平岗1号附近,有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是一位居民的家养猫。
记者电话联系上猫主人,她告诉记者,家里的这只猫妈妈带着两只小奶猫,平时只在家门口活动不会走远,被铁棍击打后,猫妈妈已经死了。

记者了解到,这名涉事男子家住事发地点的前排。猫主人隔壁一位邻居自称涉事男子的亲戚告诉记者,他们两个月前刚搬到这里,在这段时间里,大人孩子都被老猫抓过,自己还被猫咬到过手。

对于这样的说法,猫主人李女士表示无法认同。
对此,律师表示,家养猫在法律上定性为私人所有的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的,如果动物价值超过5000元,可能触犯《刑法》。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说,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行为人多次采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行为,更严重,触犯寻衅滋事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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