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安全带怎么不系的,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这样太危险了知道吧,前面副驾驶也没有系,请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今天(9月6日)上午9点,连云港市交警支队在长深高速宁连高速入口处,开展“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整治行动。9点1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进入高速路的轿车,副驾驶和后排乘客没有安全带,于是将其拦停,并对车上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就在民警查处的时候,又有2辆车因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被民警发现拦停。记者观察发现,进入高速路的车辆,大部分的前排驾乘人员都能按照规范系好安全带,而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意识较差。
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连云港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统一行动要求,结合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同步检查驾乘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情况,提醒、督促系好安全带,依法查纠安全带违法行为。
目前,市区范围内非营运车辆,车辆后排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是以教育宣传为主。记者在朝阳路巨龙路路口看到,也有不少车辆,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
民警对这辆车上的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将幼儿按规定放在儿童座椅上。而在查处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车辆的副驾驶竟然没有系安全带,于是将其拦停,询问原因,副驾驶乘客表示,刚刚从附近的超市出来,还没来得及将安全带系上。
据了解,8月份,连云港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3600余起。等到11月份开始,非营运车辆的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也将受到罚款处罚。
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陆勤奎表示,从今年9月1号开始对所有的汽车都要求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包括后座的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从9月1号开始,对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进行警告处罚,从11月1号开始将正式的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处罚措施为:
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连云港台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