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常州警方获悉,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博上发表侮辱民警的语言,分局维权办公室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微博用户系曹某(女,31岁,淮安人,暂住武进)。曹某因看到小区社交软件聊天群内的只言片语,而产生对民警的不满,随后在微博上发表不实言论,侮辱、诽谤民警。经教育,曹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曹某因侮辱、诽谤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明用网从我做起。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