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御道嘉庭小区多位居民反映,从8月15日至今,他们被小区内的流浪狗咬伤,大家花费了医药费不说,在后期维权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小的困难。流浪狗为何会进入小区,伤人后的损失到底谁来担责呢?
南京御道嘉庭小区是一处安置房小区,居民程先生表示,他是在今年春节后拿房的,这段时间正在进行房屋装修。8月23日晚上,自己刚准备进入单元门,就发现腿部出现一阵疼痛。“我来看装修,到门口,一只脚刚跨上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一看就咬成了这个样子,我就打110报警,让我先去打破伤风。”被咬伤居民程先生说。
记者看到,程先生右腿小腿被咬伤,尽管已经过了几天但伤痕仍然清晰可见。程先生表示,尽管当时腿部并未明显出现,但医生听说是流浪狗咬伤,立即要求程先生注射狂犬疫苗。治疗单据显示,程先生已花费2000多元。“咬人的狗虽然没有主人,但是已经在小区内很长时间了,还有两只小狗,至少半年时间了。”程先生说。而在程先生被狗咬伤后的半个小时,又有一位小区居民被狗咬伤,咬伤部位也是腿部。“我就站在这边,晚上也没有路灯,我就感觉有什么东西拉着我,一回头一只狗上来咬我,就跑掉了,这边也没有灯,我们都入住了,物业说不归他们管。”被咬伤居民朱先生说。
居民们表示,经大家统计小区内有七八条流浪狗,有大狗也有小狗,在程先生被咬伤之前,最早到8月15日的时候就已经有其他人被狗咬伤,经大家统计被咬伤的人数达到五人。大家认为,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理应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物业应当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应该尽快将此类安全隐患排除。“物业管理不当,根本是无人问津,应该采取措施,不要等到出了事情再去处理。如果开学了咬到小孩怎么办隔壁就是学校。”被咬伤居民刘女士说。
事实真的如此吗?随后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小区的交付的时候的确存在七八条流浪狗,据他们了解,这些流浪狗在建房施工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小区内时不时的会有流浪狗从侧边的灌木丛或栅栏处钻进来。“去年我们刚刚入住的时候就有七八条狗,这边是工地,我们一共捕了五次,去年12月份,我们捕了一只大狗七八只小狗,到救助机构,我们采取措施,跟街道派出所联络。"南京御道嘉庭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既然小区内长期存在流浪狗,物业公司为何没有提前告知居民做好相应防范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得知流浪狗接连伤人后,物业公司将相应情况进一步向有关部门反馈,目前小区内的流浪狗已经被清除完毕。不过他也承认在前期确实存在与居民沟通不畅,安全提示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民法典》“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律师表示,如果无法找到原饲养人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小区的单位,如果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物业承担的是安全保障的责任,安全保障要求物业遇到问题要积极作为,如果不作为就要承担责任,但是不会承担全部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蝶说。大阳沟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后期社区还会进一步介入调解,加速双方的责任认定。“我们要协调物业和业主之间要进行沟通,要把问题解决掉,沟通不了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现在狗患已经处理掉了。”南京市大阳沟社区副主任张青云说。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遇到流浪狗,一定不要随意挑衅和逗弄,如果是攻击性较强的流浪狗,也不要害怕乱跑,而应慢速远离和避开。如果期间不慎被流浪狗咬伤,要及时对创口进行处理后注射狂犬疫苗。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