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宿迁市文明办,宿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文明宿迁“诚10条”》。
其具体内容如下:
1.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2.不侃空、不瞎允,说话算话。
3.不贪小便宜、不投机取巧。
4.不拖欠物业费。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赴约、聚会要守时。
7.做生意货真价实、不缺斤少两。
8.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
9.广告、营销不“套路”。
10.公职人员要带头、模范先锋做表率。
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夫生向媒体介绍了《文明宿迁“诚10条”》的出台背景——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渗透在市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宿迁在全市宣传推行《文明宿迁‘诚10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影响。”

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文明宿迁“诚10条”》,从内容构架上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对个人诚信进行倡导;二是对社交诚信进行约定;三是对商务诚信进行约束。
据介绍,围绕“诚10条”的宣传推行,宿迁市“两办”将同步下发《〈文明宿迁“诚10条”〉宣传推行“十进十强化”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主题实践、凝聚共识,健全机制、源头治理,统筹联动、形成合力,真正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来源:江苏广电宿迁中心站/徐徐 周世娟 编辑/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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