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于今年5月17日至6月5日,对常州经济开发区、武进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今天向两地反馈了相关督察意见。
《督察报告》指出,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存在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够坚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压紧压实等三方面问题。其中,当地执行太湖条例不严,对部分涉磷的“零排放”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不严,工业总磷排放量不降反升。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压减、推进非电行业减煤“打折扣”,煤炭消费总量不减反增。此外,常州经开区对污水管网建设不重视,配套管网建设长期滞后,部分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部分区域管网串管、破损、堵塞、标高不一致等问题突出,造成污水直排、溢排河道现象突出。三山港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被省、市多次交办,2020年底地方自报已完成整改,督察发现该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常州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认识不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整治不力,行业性污染问题突出等五方面问题。《督察报告》指出,常州武进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够坚决,走的还是粗放式发展的“老路子”。该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片面强调外源输入、客观因素、历史原因。支流支浜水质普遍较差,抽测结果显示,196条支浜有36条水质为劣Ⅴ类,占比18.4%。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武进区未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浮于表面。
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常州两地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收到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整改方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国正)